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在医药行业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研讨热潮,“非药品冒充药品”判定的这一长期困扰基层监管执法的条款引起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为了理清药品监管职能边界,为一线执法工作者提供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指导,国家药监局政法司特委托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开展专项研究,以期为《条例》的优化完善提供研究支撑。
为此,我院于2022年5月26日组织召开了“非药品冒充药品”判定的理论和实践主题研讨会。会议由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邵蓉教授主持,来自国家公安部和药监局,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和四川省等省市药监局,以及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和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等近40位专家学者,与我院师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长达4小时的研讨交流。
会议上,国家和地方药监系统工作者,首先对立法以及监管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了交流,并由此引发了与会专家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法律概念内涵的剖析与讨论;特别是专家学者们还进一步深入探讨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适用情形与妨害药品管理罪之间的关联和界限,并一致强调了不同法律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应保持一致,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秩序、科学与威严。最后,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刘沛司长对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高度认可,同时对项目研究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并表示期待持续开展研讨交流以促进各方对法条理解以及法规优化完善的一致共识。
本次研讨会为汇聚各方智慧提供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促进了信息的高效传递与思想的有益碰撞。日后,我院将进一步遵循国家局的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原则,坚持以服务药品监管为目标,持续开展深入研究,为药品监管的科学化、现代化提供智慧支持。